秦仁傑在梳理整個案件發現,付民儘管有重大嫌疑,但是卻沒有找到他殺害樊偉的直接證據。
案發現場並沒有發現付民作案留下的任何痕跡,僅憑他拿了樊偉的手機,騎走了樊偉的電動車就確定他是凶手,似乎有點倉促。
付民麵對一係列證據,他表示:案發當晚,他和蔣兵一起從石埠大橋藏身區出來,去軌交站附近盜竊電動車出售牟利,到了錦屏路和蓮湖路附近後兩人分開行動。
付民走到案發地點時,正好看到樊偉騎著一輛電動車過來,他就衝上去用榔頭對著樊偉的頭部砸了一下,樊偉頭部受傷從電動車上摔倒後立即爬起來試圖逃跑。
付民見樊偉想逃,又急忙追上去對著他的後腦勺猛砸了一頓,直到樊偉動彈不了才停止。隨即,付民拿走了樊偉身上的手機和錢包等物品,還順手牽羊騎走了他的電動車。
付民描述的作案過程,同秦仁傑分析的幾乎相符。但是,付民說他是晚上十一點左右從石埠大橋藏身處出發,到案發現場步行至少要四十多分鐘,這就意味著付民不可能在十一點三十分抵達現場並實施作案。
根據蔣兵的供述,案發那天晚上,他和付民確實是在十一點左右石埠大橋藏身地出發,到錦屏路五號軌交站是十一點五十分了,而這個時間距秦仁傑推斷的樊偉死亡時間至少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分鐘。
如果不出意外,十一點五十分應該是樊偉早在公司值班了。除非他因為某種原因在案發現場逗留,否則他根本不可能在現場碰見付民。
為了證實付民和蔣兵離開石埠大橋藏身地的時間,秦仁傑調取了石埠大橋周邊的監控錄像,發現付民等人經過石埠大橋的時間是晚上十一點二十五分,這就證實了付民和蔣兵在時間方麵沒有撒謊。
付民從藏身地出發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左右,步行經過石埠大橋需要二十五分鐘,再從石埠大橋步行到錦屏路站需要二十分鐘,時間剛好是十一點四十五分左右,這就排除了付民殺害樊偉的可能性。
秦仁傑根據時間推算,樊偉從家裡出發去工廠值班,經過案發現場是十一點二十分左右,遭到襲擊時間正好是這個時候。那麼付民來到現場時樊偉已經倒在地上,他順手牽羊拿走了樊偉的手機,騎走了電動車。
付民不具備作案時間,這就意味著整個案子必須全部推翻重查,偵查工作必須從頭再來。這對秦仁傑來說可是一個不小考驗,經辦過無數大要案,許多疑難命案都難不倒的神探,卻讓一起長安這起命案難住了。
秦仁傑推翻案子重查,刑偵員從頭開始調查時,一個細節引起了他們的注意:受害者樊偉的妻子林楚英有婚外情。
林楚英,四十三歲,徐娘半老,風韻猶存。她在蓮湖區一家酒店打工時,與酒店廚師,四十歲的北海人彭厚成勾搭成奸,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林楚英和彭厚成經常趁著樊偉值夜班的機會,兩人在怡河園小區的家中巫山雲雨,顛鸞倒鳳,有幾次樊偉提前下班回家,嚇得彭厚成躲在床底下或窗台外麵。
走的夜路多了總會碰見鬼,林楚英偷情上了癮,總會有暴露的時候。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
林楚英和彭厚成的奸情終於被樊偉抓了現場,大發雷霆的樊偉將樊偉暴揍了一頓,打得他皮開肉綻,血肉模糊。
彭厚成目睹心上人遭打痛打,懷恨在心,揚言要報複樊偉,替林楚英出口惡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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