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清涵很滿意諾頓的表現。
他傷愈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來找她,足以說明諾頓對她有多忠誠。
所以諾頓喜不喜歡她好像已經不是那種重要了。
隻要他聽話,並且耐用就好。
穀清涵喜歡耐用的東西,摔不壞,捅不壞,結實穩固。
她曾經有一隻這樣的洋娃娃,他大哥送給她的。
現在她又擁有了第二隻~
穀清涵很高興,高興到她決定給這隻娃娃打上更多專屬於自己的標誌。
穀清涵興奮地掏出那支記號筆“快快,把衣服脫了。”
諾頓……
“還要脫嗎?”
在這裡?
諾頓有些猶豫,他是提前出院的,他傷口的縫線都還沒拆,身子虛弱得厲害,未必扛得住林裡的冷風。
“脫啊!快點!”
穀清涵急得很,乾脆自己動手把他的衣服拔了,然後打開了記號筆,在諾頓的身上塗塗畫畫,寫滿自己的名字。
“低一點,低一點!”
諾頓聽話屈膝。
可兩人身高實在懸殊。
穀清涵手腕舉得累,乾脆用力將諾頓推倒“躺下,躺下!”
“好。”
諾頓笑著躺下,後背凍土冰涼刺骨。
穀清涵跨坐在諾頓的腰上,趴在諾頓的肩頭邊寫邊笑,笑容清靈悅耳,像是山裡的精靈。
諾頓也忍不住跟著笑起來。
“這是什麼東西?”
“記號筆啊~許栩說這是色素做的,要褪色得很久呢!”
“厲害。”諾頓正要笑著誇耀。
穀清涵卻突然把她的袖子也挽了起來,於是那白皙的胳膊上一行行刺眼的字直擊諾頓眼簾!
“這是什麼?”
諾頓猛地坐起來,用力抓著穀清涵的胳膊,瞳孔地震。
穀清涵沒防備差點摔在地上。
“啊喲!誰叫你起來了!”
穀清涵生氣地拍打他的胸口“躺下躺下!快躺下!”
諾頓卻一動不動,肌肉磐石一樣緊繃著,眼底血絲密布,怒火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