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陽省紀委的領導機構架構清晰明確。
省委常委、紀委書記韓仲亭擔任紀委核心領導。
副書記周炳軍、鄭凱旋、馮金洋、鮑小煜女),則是紀委的重要輔助力量。
全體紀委委員有:韓仲亭、周炳軍、鄭凱旋、馮金洋、鮑小煜女)、陳建宇、蕭紅梅女)等11人。
不過,像這樣專門針對湖陽市市長曾雲、湖陽市紀委書記厲清霽所涉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實則就是日常的工作討論。
這樣的日常討論,省委常委、紀委書記韓仲亭,以及分管各項重要工作的副書記鄭凱旋和馮金洋,因和案情無直接關聯,並不會出席。
在紀委委員層麵,也是與案情相關幾位參與,其他委員則無需參與。
因此,此次討論會議的核心,就是副書記周炳軍、鮑小煜,以及紀委委員陳建宇、蕭紅梅、肖靜等三位。
他們都是在紀委內部,具有豐富經驗和深厚專業背景的資深辦案人士,對於案情的討論和決策,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除了這五人,參加會議的還有鄭東陽、龍濤、曹瑞澤三名處長。
他們所屬的科室,是此次案情的主要偵辦單位,對案情了如指掌。
在會議中,他們將在適當時候,詳細介紹案情,為與會人員提供全麵、深入的案情分析。
為確保會議在法律層麵更具有嚴謹性和專業性,還特地聘了兩名專業律師!他們將提供法律方麵的支持和建議,確保會議決策,符合法律法規,為案情的順利推進,提供法律保障。
現在,讓眾人糾結的事情,就是對曾雲和厲清霽,作如何處分?
有人主張立馬放人,恢複職複,記大過處分。
而有人執著於撤職處理!
根據《公務員法》第64條的規定,被撤職的公務員,按照規定應降低級彆。而僅僅記大過處分,則無須降職,而是留在原崗位查看,十八個月內不能提拔升職。
蕭紅梅係省紀委第一監督室主任,這個45歲的中年女人,憑借過硬的業務素養和出色的業務能力,在省紀委說話份量很重。
但這次,她對曾雲一案,倒呈寬容態度。
她見周炳軍已經提了要求,今天一定要討論出結果,要拿出初步的審查意見,供韓仲亭參考。因此,她扶了扶眼鏡,再次反正曾雲撤職之事。
她喃喃道:“針對曾雲的案情,現在可以說是明析的!曾雲也承認,綠穀縣縣長衣海凡,確實送過他東西,也就是現在他女兒家的紅珊瑚雕件!但是,曾雲並不清楚,這雕件價值300萬元。他自己供述,以為隻是一個不值錢的小玩意!所以才會讓女兒收下!”
“至於牽涉到他口頭鼓勵衣海凡,弄死趙永東一事!衣海凡雖然肯定他說過,但是,曾雲不承認有這事!現在雖有通話記錄,但當時的通話聲音無法恢複!因此,這事兒,理論這證據應當不成立!”
“因此,對於他在不知情所收物品價值巨大的情況下,僅僅給予撤職處分,我覺得處罰稍顯過重。在處理這樣的案件時,我們需要全麵、審慎地考慮各種因素,而不僅僅是依據物品的價值大小來做出決定。撤職處分,對於官場乾部來說,係嚴厲懲罰!但在這過程中,我們更應該考慮到當事人的主觀意圖、行為動機,以及是否有悔過表現等多方麵因素。而且,我們應該在維護紀律的同時,也注重人性化的處理方式,給予當事人適當的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此,我覺得給曾雲記大過處分,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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