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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張九齡出局,李林甫專掌相權(1 / 2)

宰相韓休因與搭檔蕭嵩不和,被玄宗雙雙免去相位,換上了京兆尹裴耀卿、中書侍郎張九齡。

裴耀卿是個天才,八歲高中童子舉,二十歲獲封官職,在朝廷多個部門做過參謀,之後外調地方任職,曆任長安令、濟州刺史、宣州刺史、冀州刺史,因政聲卓著,選入朝中擔任戶部侍郎。

由於苗蹲的紮實,加之天資聰穎,他對涉及國家利益的漕運、賦稅等具體工作,有著極為豐富的實踐經驗,是個不可多得的乾才。

相比於裴耀卿的一帆風順,張九齡的仕途顯然坎坷的多。他生於嶺南,弱冠時進士及第,留在長安,以文學著稱於世。由於性格耿直不懂變通,得罪了宰相姚崇,長期處於中下級官職得不到提升。

開元十年,張說擔任宰相期間,因其與張九齡同姓,且都是文學大家,惺惺相惜下與之結為宗族兄弟。張九齡的官運這才開始出現轉機,跟隨張說全程組織參與了封禪大典。

張說遭人構陷,他坐罪貶往外地。後來張說重新起用為尚書左丞,臨終前多次向玄宗推薦張九齡。

開元十九年(731年),年已五十的張九齡回到朝廷做了秘書監,替玄宗撰寫敕文。因他文采出眾,寫文章根本無須打草稿,提筆一揮而就,得到玄宗嘉許,提升為中書侍郎。

裴耀卿比張九齡小八歲,兩人一個是政務上的行家,一個是文學界的魁首,雖在個彆政務上有所分歧,總體上還算默契。

開元二十二年(734年)三月,張九齡提議不必禁止民間私自鑄錢。史書中沒有交代張九齡這樣做的原因,我覺得以他的性格,大概是覺得私自鑄錢會對百姓有利吧!

畢竟是宰相所提意見,玄宗下令讓百官討論。

裴耀卿認為“此風一開,恐怕世人都會棄農逐利,錢幣質量更加低劣。”

秘書監崔沔發言“錢這東西貴在流通,並不是越多越好,為什麼非要允許民間私鑄呢!”

右監門錄事參軍劉秩也說“如果允許私自鑄錢,一般百姓肯定沒這個條件。時間一長,天下財富都會聚集到少數富人手中,窮人愈發貧困。漢文帝時,吳王劉濞富可敵國,造反作亂,不就因為文帝允許他私鑄錢幣嗎!”

因多數朝臣反對,這一提案沒有通過。

從此事可以得出三個結論

一是張九齡雖為文學大家,但對地方政務不是很清楚,有些理想主義。

二是朝風比較開明,遇有涉及全國的大事、難事,允許大家集體討論決策。

三是官員素質較高,能夠站在全局角度各抒己見。

這種風氣的存在,當然得益於玄宗的英明睿智,但二十多年來曆任宰相的表率示範同樣功不可沒。

一個國家也好、一個集體也罷,其作風的好壞與主要領導密不可分。領導想乾事,自會挑選能乾事的官員;領導想取樂,善於奉迎之徒就會因此而進。

吏部侍郎李林甫,為人圓滑又會說話,情商極高。專門與得寵宦官及後宮嬪妃的家人結交,有意識的打探玄宗動向,對於玄宗的喜好掌握的清清楚楚。因此在彙報工作時,都能與玄宗想法保持一致,玄宗認為他能乾,對他很欣賞。

當時的宮中,武惠妃獨得帝寵,兒子李清獲封壽王。所謂愛屋及烏,在玄宗一大堆子嗣中,李清最受玄宗喜愛,甚至連太子都漸遭疏遠。

李林甫通過宦官給惠妃捎話,願儘自己之力全力保護壽王。惠妃很受感動,暗中替他說話,由此升任黃門侍郎,成了玄宗辦事處主任。

五月份,玄宗把李林甫用為宰相,主管禮部,形成了以張九齡為主的三人宰相班子。

此時的李林甫剛入相位,對張九齡、裴耀卿非常敬重,張九齡雖然瞧不起他,卻也挑不出他任何毛病。

在三人近兩年的“蜜月期”裡,朝中發生了三件大事

第一,改變糧食漕運方式。玄宗之前,關中所用糧食大都來自江淮一帶,先走水運抵達洛陽含嘉倉卸載,再改陸運,牛拉車拽的七八天左右送抵長安。概算下來,每運兩斛米(1斛等於60公斤)約需運費十文。

建唐初期,關中人口較少,這種方式雖費時費力,但還能接受。玄宗以後人口增長迅猛,其弊端也開始顯現。

為解決這個問題,玄宗指派曾擔任過戶部尚書的裴耀卿為江淮、河南轉運使,全權負責此事。

裴耀卿在運河口設置轉運站,分彆於轉運站東、西兩側修築河陰(河南滎陽)、柏崖(河南濟源西南)兩座糧倉,在三門峽東、西兩側修築集津倉、鹽倉。又派人開鑿溝渠十八裡,用以避開三門峽附近險要河段,

工程竣工後,來自江淮的糧食先儲存於河陰倉,再經黃河、渭水上的各座糧倉逐級運轉,水通則行,水淺則貯。三年內,累計運米七百萬斛(約42萬噸),節省運費三十萬緡。

有人勸裴耀卿把這筆錢獻給朝廷邀功,裴耀卿說“這是公家在運糧上節省下的利錢,怎可拿來討好!”奏請全部用作平抑糧價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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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裴耀卿的能力與操守,此事若是放到唯利是圖的人身上,恐怕早就當成天大功勞,把錢上交玄宗揮霍了。

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其實就體現在對待名利的態度上!

第二,洛陽報複殺人案。開元十九年(731年)十一月,監察禦史楊汪奉命調查嶲州都督張審素貪汙案,期間遭到張審素部下董遠禮帶兵威脅。楊汪隨即稟明玄宗,以對抗朝廷、企圖作亂的罪名處死了張審素,張審素兩個兒子張瑝、張琇也坐罪流放嶺南。

楊汪處理完這個案子,回到朝中把名字改成了楊萬頃。張瑝、張琇從嶺南逃回,伺機為父親報仇。

開元二十三年(735年)三月十一日,兩人在東都洛陽用斧頭砍死了楊萬頃,寫了封替父申冤的信綁在斧頭上,放置於楊萬頃屍體旁。又跑出洛陽,尋找與楊萬頃共同害死父親的仇人,走到汜水(河南滎陽)被朝廷抓獲。

當時的社會治安狀況極好,每年處決的死刑犯不足百人,這件殺害朝廷高官的命案,立刻引發了朝野震動。

玄宗令有司議定罪行,多數人認為張審素雖然貪汙,但罪不至死,張湟、張琇年紀輕輕就懂得替父報仇,這是孝順剛烈的體現,應當加以憐憫從輕發落。

張九齡對此持讚成態度,裴耀卿、李林甫覺得如果不殺二張,會敗壞國家律法。玄宗支持裴、李意見,對張九齡說“情有可原,法不可容。”

隨即下達敕令公示天下“國家設置律法,是為了製止隨意殺傷。如果每個人都因私仇輾轉報複,哪裡才是儘頭!國家有法,就是曾參殺了人,也不能寬恕。將張湟、張琇交由河南尹處死。”

士民們哀憐二子,集資將他們埋葬於北邙山,還自發替兩人作悼詞,張貼在交通要衝。

此事讓我想起了不久前發生的張扣扣替母複仇案,直到現在人們仍在議論紛紛。

情大還是法大,這是個至今都無法繞開的倫理難題!

第三,組織建唐首次歌舞比賽。開元二十三年正月,因天下承平已久,玄宗本著與民同樂的想法,下令距京城三裡內各州、縣刺史,親自帶著本境歌舞團到長安武鳳樓下比賽。之所以把這事做為大事,是因為這是有唐以來的第一次!

懷州刺史用大車載著數百樂工,人人身著五彩斑斕的錦衣,連拉車的牛都化裝成虎、豹、犀牛、象的模樣,在萬民矚目下招搖過市。

與之相反,魯山縣令元德秀隻派了數名樂工,手拉著手朗誦由他所創《於蔿歌》。此歌未曾傳世,大概意思就是規勸帝王莫要隻顧享樂。

所謂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本來隻想取樂的玄宗站在城樓上看到這一出,不禁沉吟良久。為了保持他的明君形象,他一臉嚴肅的對身邊大臣說“懷州百姓,恐怕受害匪淺!”立即下令將懷州刺史免為散官。

拍馬屁拍到了馬蹄上,這恐怕是懷州刺史未曾預料的。

這一年的十二月,還發生了一件事,冊封原蜀州司戶楊玄琰的女兒為壽王妃。

前文說了,壽王李清是武惠妃愛子。至於楊玄琰的女兒,就是大名鼎鼎的楊玉環!關於她的故事,後麵再講!

這三件事情,李林甫在其中隻扮演配角,表現尚稱中規中矩,至少沒有故意搗亂。老謀深算的他,知道現在還不是張揚的時候,他在耐心等待。他知道以張九齡的臭脾氣,遲早會與玄宗鬨翻!

果然,這一天很快到了!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十月初二,居住於洛陽、原打算翌年二月初二返回長安的玄宗,因宮中遇有怪異事件發生,臨時起意,召集宰相商量,準備提前回去。

大唐建有東、西兩都,皇帝帶著眾位大臣,基本上在每個地方住上一年。這樣做並不是彰顯他們地方多,而是為了減輕兩地百姓壓力。每次出行,也都會選擇在農閒時分。

張九齡、裴耀卿因農收還未結束,勸玄宗再稍做等待。李林甫通過內線,得知了玄宗真實想法。等二人退出,他單獨留下對玄宗說“長安與洛陽,不過是陛下兩座宮室而已,您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哪用刻意挑選時間!如果妨礙農收,您隻需免掉所經州縣賦稅即可。臣請通知各部,即刻動身!”

玄宗大喜,采納了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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